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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者视角 | 专项债40万亿:地方财政的结构性转折

2026-07-0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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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数字的含义

  据财政部5月更新的债务数据,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81453亿元,专项债务规模直接冲到402572亿元,地方专项债有史以来第一次突破40万亿大关。

  15年前,专项债还只是一个概念;10年前,全年新增发行仅1000亿元。到2024年,年度新增专项债规模已逼近4万亿元,十年间膨胀了近40倍。

  同期,另一组数字正在反向运行:全国土地出让收入从2021年峰值的8.7万亿元,断崖式跌至2024年的约4.5万亿元,且看不到显著反弹的迹象。

  一升一降在同一个坐标轴上形成了历史性交叉。这个交叉点,不只是财政数据上的技术性变化,它标志着中国地方财政正在经历一场从土地财政到“债务财政”的结构性转折。

  专项债能否接替土地出让收入,成为地方财政新的稳定来源?答案并不乐观。因为这40万亿背后,隐藏着三重日益尖锐的困境。

02

专项债的三重困境

  (一)收益虚化:项目自平衡的账本游戏

  专项债的制度基石是“项目收益与融资自平衡”。这一制度设计的初衷是形成闭环:好的项目产生现金流,现金流覆盖本息,从而形成可持续的融资闭环。

  然而现实远比设计复杂。

  在各地审计部门近年的报告中,一个反复出现的表述是:“部分项目实际收益不足预期的30%-50%。”收费公路车流量不达预期、产业园区厂房出租率低、停车场的收费收入远低于可研报告中的乐观推算,这些问题并非个案,而是普遍现象。

  更值得关注的是,为了满足收益自平衡的评审标准,部分地区出现了一种系统性的“账本游戏”将纯公益性的市政道路、生态治理项目,与周边有现金流的项目(如土地开发、广告位出租、停车场收费)进行“打包”,硬算出一份看似平衡的收益账。当经济上行周期,这种包装尚有腾挪空间,当经济下行叠加土地市场降温,这些收益假设纷纷落空。

  问题的根源在于:真正有稳定现金流、能自平衡的项目,供给是有限的。当额度逐年攀升、而好项目越来越少时,地方政府要么降低标准,要么接受更低的实际收益率。目前看来,两者都在发生。

  (二)资金闲置:“资金等项目”的结构性悖论

  如果说收益虚化是专项债的软风险,那么资金闲置就是一个早已暴露却仍在持续的硬问题

  审计署历年披露的数据披露:部分地区专项债资金闲置率高达20%-40%。额度下达后,项目仍在征地、环评、招投标,资金躺在账上数月甚至跨年。 

  这背后的结构性悖论是:额度分配机制与地方项目储备能力严重脱钩。经济越疲弱、越需要专项债额度的地方,往往项目储备越不足、前期工作越滞后;而经济活跃、项目储备充足的地方,额度未必能充分满足需求。结果是,专项债资金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旱的旱死、涝的涝死的错配格局。

  更严重的是,资金闲置并非免费的,地方政府在资金到账的那一刻起就开始承担利息成本。一边资金空转、一边支付利息,这种状态长期持续,正在悄无声息地侵蚀地方财政的健康度。

  (三)政府越界:专项债正从“公地建设”滑向替代市场

  专项债设立之初的本意,是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一个合规的融资通道:做市场做不了的事,比如公共管网、污水处理、市政道路等具有公地属性的项目。然而,随着额度扩张和地方财政压力加大,专项债的投向正在悄然越界。

  越来越多的专项债进入了本应由市场配置的竞争性领域:标准厂房、产业基金直投、企业技改补贴、园区招商平台。这些领域的共同特征是什么?它们并非纯粹的公共品,而是有商业运营空间的“半市场领域”。

  这里存在一个制度性的悖论:专项债项目评审要求收益自平衡,而纯公益项目恰恰难以产生足够现金流;反而是那些有一定商业运营特征的项目

  账算得平。于是,评审标准本身就在引导资金向可经营领域集中。结果是:政府拿着低利率的债券资金,进入了本应由市场主体参与竞争的领域,既与民争利,又因缺乏项目运营能力而导致效率低下。

  以近年来大量发行的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专项债为例。在全国很多地区,政府投建的标准厂房招商率不足50%,空置率持续攀升。这些厂房建在园区里,入驻的企业却没有预想的多,因为企业选址的核心要素不只有厂房,还有市场机会、供应链配套、人才供给和营商环境。政府能建厂房,但建不了市场。

03

两个模式的对标:为什么江苏模式不可复制?

  讨论专项债效率,绕不开一个参照系:江苏。

  笔者去年9月份在《经济观察报》曾经刊文“广东不必学江苏经济模式,也难以复制”中分析:2024年江苏基建增速达13.3%,广东仅为0.2%。在GDP总量差距已缩小至不足5000亿元的背景下,江苏靠大规模基础设施投资逆周期拉动增长的路径,引发了广泛关注。

  然而,深入分析江苏与广东在融资结构上的差异后,一个关键事实浮出水面:专项债在两省之间的规模差距并不大,真正的鸿沟在县域国企融资能力上。截至2024年末,江苏县域地方国企融资主体达481家、融资额8.54万亿元;广东仅49家、1.54万亿元。差距不在专项债本身,而在专项债之外的第二融资通道

  江苏这一能力的形成,依赖于三根结构性的支柱:第一,独有的财政体制。江苏财政制度安排赋予了县级政府极大的财政自主权和资源调动能力。第二,金融与财政的高度绑定。江苏的部分地方农商行由县国资控股,财政存款与银行授信高度绑定,对县城投授信无上限的金融支持机制。第三,特殊的激励机制。江苏将重大项目投资额纳入干部考核体系,权重高达35%。

  全国绝大多数省份不具备江苏的财政体制,也缺乏县国资控股的农商行体系,更不具备与江苏同等水平的县级项目运营能力。这意味着,效率再高、产出再好的江苏模式也不可复制,其他省份即使拿到同样的专项债额度,也无法有效转化为与江苏同等水平的投资回报。

  正因如此,专项债在全国范围内的边际效率正在加速递减,越缺能力的地方越依赖专项债,越依赖就越容易产生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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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的结构性转折:从土地财政到债务财政

  理解专项债的问题,不能只看专项债本身,需要把它放在地方财政整体结构中来观察。

  在土地财政时代,地方政府运行的是一条相对完整的“正循环”:卖地收入→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升值+招商引资→企业税收增长→再卖地。在这个循环里,土地出让收入不仅是财政收入的大头,更是整个循环的启动器。

  但土地出让收入的断崖式下降,打破了这条循环链条。专项债被紧急推上填补缺口的角色,但它又不具备土地财政的自循环特征。土地是卖一块赚一块,土地收入是地方政府可直接支配的预算内收入;而专项债是借来的钱,不仅要还本付息,还要求项目自身产生现金流来覆盖。

  这个转变的深层后果正在显现:再融资专项债占新发行量的比重快速攀升。所谓再融资,本质上就是借新还旧。越来越多的地方,专项债收入到手还没焐热,就被用于偿还到期旧债。专项债正在从建设工具蜕变为生存工具

  一个危险的信号是:当专项债增量的大部分被再融资需求吞噬时,真正用于新增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并没有随额度增长而同比例增加。额度增长了,但增量是名义的,实际可用的建设资金在缩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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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不在专项债本身,而在它被赋予的期待

  行文至此,需要做一个关键澄清:专项债作为一种融资工具本身没有对错。它在交通、水利、生态环保等公地建设领域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些恰恰是市场做不了、做不好的领域。

  问题出在期待——专项债被同时赋予了三个彼此冲突的角色:一是稳增长的主力军:承担逆周期调节的宏观职能,且额度逐年扩大。二是土地缺口的替补席:当土地收入锐减时,被用来填补地方可支配财力的缺口。三是产业投资的操盘手:越来越多地进入竞争性领域,实际承担起地方政府选项目、建园区、引企业的微观职能。

  一个工具同时扮演三个角色,必然顾此失彼。当它要稳增长时,额度必须扩大;当它要补缺口时,项目质量不得不放松;当它要做产业投资时,已越过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不是专项债本身出了问题,而是我们对它的期待超出了一个财政工具应有的承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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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即将引出的第二篇新议题

  40万亿的存量规模是一个标志,是它提醒我们需要重新审视地方财政的底层逻辑。

  过去二十年的“土地财政”模式已经落幕。它曾经高效,但也积累了风险。现在登场的债务财政模式,表面上是“借新还旧”的过渡安排,但实质上一旦地方形成"发债过日子"的路径依赖,风险会比土地财政更加隐蔽、更加持久。

  土地财政的尽头是地卖完了;债务财政的尽头是什么呢?

  真正的问题不在专项债本身,而在于我们是否愿意面对一个更深层的追问:什么该由政府财政来承担,什么该交给市场?财政支出有没有边界?政府职能有没有边界?

  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回答,专项债规模的扩张就不会停下来——无论是40万亿还是50万亿、60万亿,它只是数字的增长,不是制度的进步。

  那么,从专项债的边界出发,我们需要进入第二个议题:有限财政与有限政府。

  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