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现就企业关注重点,梳理申报有关要点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方式
对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或《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要求,且实现销售的装备产品研制企业,实行事后奖补。
二、项目入库工作程序
(一)组织开展项目申报。请各地结合本通知要求,尽快印发本地区项目入库申报通知。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二期)正式上线使用的通知》(便函〔2021〕469号)要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需在我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实现项目申报、审核、评审、检查等全流程留痕管理。请各地于7月9日前在我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210.76.80.141/login)完成本地区项目申报配置,并在申报通知中明确要求企业通过系统提交申报材料。
(二)报送市级财政部门审核入库项目信息。通过专家评审、局党组集体研究审核后拟申请预算的项目,需通过省财政厅“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报送市财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项目作为“预算储备项目”。专家审核不通过的项目无需录入省财政厅系统。
(三)入库项目情况核查。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粤工信财审函〔2020〕993号)要求,我厅将对各地入库项目进行抽查。未在我厅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省财政厅项目库系统等两个系统完成相应流程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专项资金。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按照省财政关于“先入库再安排预算”的要求,2022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予安排预算。
(二)严格项目评审、择优排序。按照“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请各地落实项目评审主体责任,规范项目评审流程,加强项目评审结果现场核查,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企业进行100%实地核查。并按照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要求,对入库项目进行排序(省级财政资金将按项目排序安排)。
(三)按时报送预算项目信息。请各地将经审核的“预算储备项目”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项目评审专家审核意见、局党组集体审核研究评审结果的会议记录)于2021年8月20日前正式报送我厅,作为2022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资金预算编制依据。
申报指南
一、支持对象、方式和标准
——对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要求的装备产品,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进行奖励,原则上按单台(套)装备售价(总成或核心部件按首批次产品销售额)的30%给予奖励,成套装备奖励最高不超过900万元/套,单台装备、单批总成或核心部件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台(批)。
——对符合《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要求的装备产品,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进行奖励,原则上按单台(套)装备售价(总成或核心部件按首批次产品销售额)的30%给予奖励,成套装备奖励最高不超过700万元/套,单台装备、单批总成或核心部件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台(批)。
优先支持符合目录要求且属于高端数控机床、海工装备、航空装备、卫星及应用、轨道交通装备、机器人及增材制造、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高端医疗装备、新能源装备等9大领域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其关键配套基础件。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是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二)申报产品应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或《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最末级目录相对应的产品,且已实现销售(申报产品的最终用户单位和申报单位应不存在股权控制关系)。
(三)申报产品应具有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已授权发明专利,不得为外观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内容必须与申报产品核心技术密切相关)。
(四)成套装备产品的自主化率(即成套装备产品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采购国产化的设备及部件价值量占整套装备价值量的比例)必须达到70%以上。
(五)同一申报单位申报多个产品的,所用专利应不存在重复使用的情况。
(六)同一申报单位申报系列产品的,每个装备产品应有重大技术创新。
(七)申报产品售价(首批次总成或核心部件产品销售额)应在333.34万元以上。
三、其他说明
(一)“首批次”是指用户首次使用的同品种、同技术规格参数、同批签订合同、同批生产交付的装备产品。
工信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见:https://www.miit.gov.cn/jgsj/zbes/wjfb/art/2020/art_48540fba42264fc896b33e07491b863d.html
《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见:http://gdii.gd.gov.cn/zxzb3257/content/post_2596971.html。
(二)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粤财预〔2018〕283号),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是指为促进预算科学精准编制和规范高效执行,对预算项目的提前研究谋划、评审论证、入库储备、排序优选等工作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的数据库。相关企业可根据申报通知要求,自愿申请纳入项目库。项目入库不等同于承诺项目获得财政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