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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丨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

2021-04-21 来源: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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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现就企业关注的重点,梳理申报有关要点如下:

  一、培育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且属于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或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或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

  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绿色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具备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

  (二)专项条件

  【经济效益】

  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专业化程度】

  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创新能力】

  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下同)2项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经营管理】

  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三)分类条件

  1.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2.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6%

  3.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同时满足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缴)8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经费3000万元(含)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50%(含)以上,创新成果属于重点领域细分行业关键技术,并有重大突破。

  重点领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导产品应优先聚焦制造

  1、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

  2、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

  3、或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

  4、或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攻关;

  5、或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产品。

  二、培育措施

  其中原文第(五)点提出,加强动态管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为3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入选满3年的企业进行复核,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将予以撤销。有效期内如发现虚假申报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予以撤销。

  三、申报流程

  (一)推荐和初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和初核工作,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推荐报送总数不超过200家,其中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的企业数不超过10家。已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重点从省级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择优组织填写原文附件“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并参考原文附件“佐证材料”进行初审核实,提出推荐意见。

  (二)审核公布

  (三)申报方式

  1.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2.企业通过线上系统报送(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按照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自2021年4月28日至5月6日期间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