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广东龙舟水大,广东各地的龙舟赛事成为霸屏热点,关于“甩头哥”与“包租公”的故事成了民众茶余饭后的美谈。
越是经济低潮的时候,越是要激发社会的活力,激发社会的正能量。否则,社会的正气会在不断的“吃瓜”群欢中消弥殆尽,久而久之,民众要么愤怒社会的各种不合理,要么冷漠无情。
广东是一个传统文化保留得比较好的地方。记得儿时,逢年过节,就有很多的民间活动,赛龙舟便是其中一项。还有各种的游神、庙会、灯会、体育赛事,各种民间戏剧、木偶戏、舞狮、斗鹅、杂技表演层出不穷,敲锣打鼓,好生热闹。
哪怕是在经济发展缓慢的年代,只要有了民间的娱乐活动,过年过节,就充满生气,充满节气。
笔者大略了解很多地方逐步取消节假日活动的原因。一是一些活动引起各个竞赛单位争胜好强、相互攀比,引起斗殴,造成社会不稳定。二是有些活动则是因为曾经发生踩踏、溺水、火灾等安全事故而遭关闭。结果是事故避免了,但总感觉群众过年少了年味,过节少了烟火气。
但不知何时,全国各地群众性的社会活动开始风起云涌。去年是火得一塌糊涂的贵州“村BA”,今年是贵州黔东南州的“村超”引来了很多足球界大神的关注,如韩乔生、范志毅、香港明星队等等。“村超”热度一路狂飙,在线观看人数超 5000万,网络直播流量和短视频传播量已超过3亿次,相关内容全网浏览量超20亿次。
众说纷纭中的“村超”火爆有另外一个潜台词,就是高手在民间。问题是民间的高手怎么进不了中超的系统。那就是足协自上到下的筛选机制、激励机制存在问题。
甚至有一个关于“没有经过专业部门审批的贵州村超联赛可能存在合法性问题”的质疑被群众质疑,质疑的是“村超”缺乏专业部门组织和管理的比赛合法性、公平性和安全性。对质疑的质疑就是足协如果做得好,哪有“村超”的事。
群众担心,一旦足协插足进来,一大堆审批程序弄下来,“村超”就会死火。社会活动在一大堆“规范”的操作下,民间的热情就被折腾得烟消云散,而使社会变得死气沉沉。
想起今年春节的时候,各个地方的烟火也成为霸屏新闻与过节热点。与此同时,很多地方还刚刚在2022年通过《关于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通告》,文件成为一纸空文。有一位人大代表讲,这些地方的领导不作为,白白浪费了一年仅有一次的地方立法资源。
地方政府出台一些社会管理文件,是出于社会管理需要呢,还是促进社会发展的需要,还是为了完成立法任务,为了免责需要?《人民日报》对于一些地方强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评论是:“不宜禁放鞭炮,拿环保说事,一刀切是懒政、蠢政、霸政!”
《人民日报》对于“村超”存在的合理性也讲:“村超联赛作为一种基层足球形式,可以促进基层足球发展,提高足球文化和文明意识,扩大足球改革的广度和深度。”
显然,在社会活动的政府管理与民间自发之间存在一个巨大的空间需要去梳理与界定。政府管理需要规范,政府人员需要免责,可能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能存在宁可错杀一千不能放过一个的想法。而民间活动需要一定的灵活性、娱乐性、多样性与开放性。在政府的要求与民间的诉求间存在差异。
在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环保等各种以政府管理为主题的语境下,慢慢地,政府剥夺了民间自发的空间。政府空间大了,民间的参与性、自主性一定会减少。
特别是疫情三年,基于公共卫生管理的规定,整个社会的生产与活动空间都要让渡政府。不仅仅是社会生产的活动受管制,民间的社会活动空间更是大受压缩。疫情以后的各种旅游、聚会被视为报复性消费,而烟花燃放、村BA、村超、龙舟赛事等等,也都被视为是一种情绪释放。
因此,政府需要顺应民心、用好民力,在规范与灵活之间把握尺度,哪些该管哪些该放,需要一些制度设计。如何解决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中“一抓就死,一死就放,一放就乱,一乱就抓”的死循环问题。
比如,适当地进行授权。要借助社会与民间力量,发挥它们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作用。政府内部的问责机制也要有相当的改变,需要一定的容忍度与包容性,要给社会、民间,甚至官员自身留存一定的容错空间。
社会不可能因为存在问题便一刀切,出现安全事故就禁止烟花爆竹,出现溺水事故就禁止龙舟,那存在交通事故是否就不给汽车上路,不给飞机高铁运营。
随着全民教育的普及、媒体的发达,社会的民智也在提升,中国社会管理的水平也应该随着数字化、智能化的发展不断提升。中国社会的管理水平也应该不断提升。
民间活动组织,具有简单易操作,组织成本低,次数频繁等特点。其最大的特点是人人参与,容易成为乡村文化和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比用巨资投入一个景点建设聚人气、引流量容易得多。特别是当下经济放缓,政府财力有限,更需要激活社会活力。政府财力有限,而民智民力无限。用好民智民力,也是激发社会活力,振兴经济的不二选择。
我曾经参加过一些乡村振兴的活动,村民都是被动性的参与。被动性参与的结果就是你让我来的,那就给钱,没钱,就免谈。哪怕在珠三角相对富裕的村镇,政府与村民的关系就是金钱关系。美丽乡村没有景美人心美的图景,那都是空中楼阁的假设。
激发社会活力的意义,就是激发社会的自主性与参与性。让社会组织与村民,成为乡村振兴、美丽乡村的主体,成为建设社会的主体力量。
没有社会力量对于社会建设的参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建设,就缺乏它的根基。